你不是差不多每天都和你意见相反的顾客或同事谈话吗?你不是在家中、或是在美容院,总在设法使人赞同你的意见吗?你的方法要不要改善改善?一个辩论家,如果和听众辩论起来,绝不会改变听众的心情,反而使他们更加倔强,这是显而易见的事。无论双方的意见发生则样严重的冲突而使他们不能接近,说话的人多少都可以找出一些相同点来互相谈论,林肯说:不论人们如何仇视我,只要他们肯给我一个说话的机会,我就可以把他们说服了。
有些美容师常常感到,不去花费什么感情,或者越到什么阻力,就把原来的意见改变了。但是如果有同事明白指出自己的错误,你立刻就对这指出发生反感,甚至会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坚决。如果有谁要打消那种信念时,就会更坚决的以全力来保护它。当然,那不是意见的本身值得保护,是在是因自尊心收到了压迫的缘故。
在任何事情上,“我”这一个字是十分重要的,比如:我的国家,我的上帝,我的信仰,我的狗,我的家,都是我们视为最珍贵的,我们不但不喜欢人家指责我们的错误,局势说我们一声不大好,也会对之产生反感,任何人都喜欢相信自己已经相信的事物,而不希望别人来加以反感。凡是有同事对你的相信表示反对的时候,你就一定要找寻许多方法,许多的理由来加以争辩,所以,你在说话的时候,如果一开始就说:我要证明这个、要证明那个、绝非聪明的方法,因为你的听众,一定将因此认为你在、好像在对他们做挑战的条件,他们将自信的说:我们瞧你的!和你站在敌对的立场了,假如一开始就着重讲和你听众相同意见的事情,然后再提出和听众共同讨论问题的答案。然后再把你观察的十分透彻的事实提出来,引诱听众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你的结论,并对你的说法坚信不疑。 |